
白俄罗斯进出口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,以保证在贷款的获得者-白俄罗斯共和国的法人无法履行贷款合同己方义务的情况下,赔偿外国银行的亏损。这样,白俄罗斯进出口银行的保险单对于外国银行来说,就是其合作伙伴履行己方义务的保障。
本保险可以赔偿外国的银行因贷款获得者无力偿还或者倒闭,而无法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履行还款义务,或者包括利息在内的贷款,而遭受的风险。
规定等待期(30-90个日历日),以及投保人亲自参与偿还有可能造成的损失(无条件免赔额不超过亏损数额的15%)是强制性的条款。
根据被认为是保险事件的保险合同的条款,发生理赔事件的时候,投保人交涉的流程。
在发生保险事件的时候,在3个工作日之内,投保人必须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有关发生的属于保险事件的状况。
为了获得保险赔偿,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等待日期结束之日起,不晚于30个日历日,保险人必须向保险公司递交有关保险事件的申请,并且提供以下文件:有关提供该种保险的问题,您可以咨询出口风险保险管理处,明斯克市的电话/传真 +375 (17) 371-00-65